哈尔滨剑桥学院2019~2020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者:办公室发布时间:2020-10-29浏览次数:192

哈尔滨剑桥学院

20192020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为严格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信息公开工作检查的通知》(黑教办函〔202016号)要求,根据哈尔滨剑桥学院20192020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编写。

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1991日至20208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哈尔滨剑桥学院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451-86685651

一、工作概述

20192020学年度,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充分发挥党的政治核心保障这一最大办学优势,创新发展理念,激发办学活力,推动内涵发展,大力实施“六大战略”,全面推进学校建设。继续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推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切实保障社会公众和广大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在促进学校改革发展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组织机构

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信息公开工作,协调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及时研究决定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问题,指导和督查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针对相应岗位人员变动,进一步落实了具体人员和工作职责;调整确定了各二级学院和机关各部门信息员。形成了由校长统一领导,各部门各负其责,教职工积极参与的信息工作格局,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学校办公室、党委宣传部,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及时发布公开信息,使学校整体工作和师生关心的重点和热点问题得到了更多人的关注,实现了有效监督。

(二)公开制度

我校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及《关于公布黑龙江省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黑教办〔201437号)通知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认真落实《哈尔滨剑桥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

   (三)公开方式

  本年度,学校持续加强校长办公会、党委会、党政联席会和中层干部会议信息发布工作;设立校长信箱,并由专人负责,及时处理并回应师生员工诉求;实施校领导午餐会,为学校师生和社会公众参与学校改革发展提供渠道保障。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

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741号)要求,依据黑龙江省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学校主动公开相关信息。学校的校园网门户网站主页上,设立了学校概况、机构设置、党的建设、教学科研、人才培养、招生就业、国际合作与交流、校园生活、人才招聘9个专栏。每个专栏都有专职的管理人员及时更新发布学校的办学规模、校领导简介、学院及机构设置、学科专业、教师资源、招生就业、人才培养信息等办学基本情况。

学校通过校长办公会、党委会、党政联席会、中层干部会议等途径及时、主动向校内外通报信息。20192020学年,学校召开校长办公会议22次、党委会12次、党政联席会议11次,研究重大决策事项;会议严格执行会议议事规则,实行重大事项集体票决制度。全学年共召开全校中层干部会议12次,在部署落实相关工作的同时,将学校的改革方案、教师职称评聘、重大建设项目情况、学术评价体系和高水平成果奖励政策等事关学校发展改革和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及时进行通报。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

1.学校基本情况的信息。包括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管理机制、机构设置、学科专业、教学管理、招生就业、人才培养等基本信息;

2.学校文件、规章制度、统计数据等有关信息。包括一学年来学校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学校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以及统计数据等信息;

3.学校公共资源信息。通过网络和微信平台公开学校教学资产资源、实验设备、实习实训基地等公共资源信息。

4.关系教职工培训、人事任免、人员公开招聘、职称评审、评奖评优办法和结果、教职工福利待遇等有关人事工作信息;学校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奖励制度和科研项目评比结果等科研管理信息;财务规章制度、年度财务收支情况等财务信息;饮食服务、后勤保障和保卫信息;

5.关系学生利益和公众关注的重要事项。主要包括学校本科及继续教育学历教育招生政策、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招生计划、录取信息等招生信息;学生奖助学金的政策、申请和评比办法、评比结果,以及毕业生就业服务等信息;学生评优、入党等信息;学生活动、留学创业等学生信息。

(二)学校重点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积极建立“部门领导牵头,具体工作明确分工”的办公机制,针对具体工作类别进行明确分工,责任到位。学校充分利用互联网资源,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平台、QQ工作群、咨询电话、校长意见箱等平台,及时将学校情况、学校政策规定、招生计划、录取规则、往年录取情况、录取名单、录取分数查询、咨询和申诉渠道等进行公布,并通过新闻媒体及邮寄等形式向考生及社会各界发布。招生期间学校设立“哈尔滨剑桥学院招生咨询热线呼叫中心”,受理考生和家长电话咨询。

对学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的年度省教育厅下达名额、评比和申请标准、推荐和评比程序,通过网站、学生会议进行全面信息公开;对评定结果利用揭示板进行公示,及时受理学生质疑,保证了评定结果的公开公正,学生奖助学金全部通过学生个人账户发到银行卡中,20192020学年学生奖助学金评定工作无投诉。

(三)主动公开信息的途径

学校主动适应全媒体时代信息传播的新特点和新要求,积极探索信息传播的新渠道和新形式,大力推进信息公开与现代传播体系有机结合,按照“整合资源、信息共享、整体联动、提高效能”的基本思路,一方面,继续通过哈尔滨剑桥学院主页、信息公开专题网、部门和二级单位网页、学校各部门信息公开栏、定期和不定期召开的情况通报会等传统阵地,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另一方面,以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喜闻乐见的表达方式与话语体系,将部分生硬难懂、专业性较强的信息化为受众能够读懂、容易接受的信息进行公开,提高了受众对学校信息的接受率;逐步形成以哈尔滨剑桥学院信息公开网为中心,校园广播、微信公众号、QQ工作群等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介紧密结合、各具优势、相互补充的信息发布体系,使信息发布充分体现及时性、生动性、便捷性和时代感,大大增强了信息公开的有效性。同时,针对在职教职工、离退休教职工、民主党派人士、校友等群体不同信息需求,分明别类召开情况通报会,有针对性地公开信息;通过“校长办公(扩大)会议”、“党政联席会”、“校长与学生午餐会”、“校长与教师午餐会”沟通平台,直接就师生员工最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注意做好电话、电邮咨询和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学校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受理机构是学校办公室。20192020学年,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及要求主动公开信息,无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本年度,学校通过教代会、校长信箱、校领导与学生午餐会、校领导与教师午餐会、依申请公开信箱等渠道,收集师生员工及社会公众对于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对依申请公开信息中收到的非信息公开事项均进行了妥善处理和回馈。学校师生和社会公众普遍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表示满意。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20192020学年度,学校没有因信息公开工作接到举报、投诉,没有引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目前,学校在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特别是面对校外群众和校内师生不断提升的信息公开申请意识和社会舆论的强烈关注,处理信息公开事项能力和意识还有待提升,工作运行机制需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等需进一步拓展丰富,培训与考核力度有待加强等。下一步,主要从一下几方面予以改进:

一是加强对学校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培训。认真学习贯彻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规定和文件要求,加强工作理论培训与技能培训,增强与宣传、信息技术部门的联动培训,提升干部业务素质能力。

二是继续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和平台建设。面对不断提高的信息公开要求,不断补充完善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确保工作流程更加细致、合理、合法、合规,加强主动公开力度,提高依申请公开处理的合规性,对于不予公开的信息做好保密和解释工作,切实做到信息安全。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哈尔滨剑桥学院

   2020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