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剑桥学院 2018~2019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者:办公室发布时间:2019-11-19浏览次数:404


哈尔滨剑桥学院

20182019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为严格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黑龙江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黑教函〔2019560号)要求,根据哈尔滨剑桥学院20182019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编写。

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1891日至20198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哈尔滨剑桥学院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451-86685651

一、工作概述

20182019学年度,学校深入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总体要求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学校依法治校、民主办学的重要抓手,不断完善公开事项,拓展公开途径,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推进了学校依法治校进程,深化了学校综合改革。

(一)组织机构

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信息公开工作,协调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及时研究决定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问题,指导和督查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针对相应岗位人员变动,进一步落实了具体人员和工作职责;调整确定了各二级学院和机关各部门信息员。形成了由校长统一领导,各部门各负其责,教职工积极参与的信息工作格局,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学校办公室、党委宣传部,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及时发布公开信息,使学校整体工作和师生关心的重点和热点问题得到了更多人的关注,实现了有效监督。

(二)公开制度

我校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和《关于公布黑龙江省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黑教办〔201437号)通知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认真落实《哈尔滨剑桥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

(三)信息员队伍建设

本学年度,学校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校级领导、各部门中层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文件和规定,具体部署信息公开工作,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交流工作经验。同时举办信息工作负责人和信息员培训,针对新媒体技术介入信息公开工作,强化信息工作领导成员和具体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学习国家网络安全的规定,在学校网络监督和管理部门的监督下,培训信息网络使用办法和实操技术,下放各部门信息员提交网络信息更新的权限,以便于信息的及时和准确公开。有效地实施了《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

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741号)要求,依据黑龙江省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学校主动公开相关信息。新改版的校园网门户网站主页上,设立了学校概况、机构设置、党的建设、教学科研、人才培养、招生就业、国际合作与交流、校园生活、人才招聘9个专栏。每个专栏都有专职的管理人员及时更新发布学校的办学规模、校领导简介、学院及机构设置、学科专业、教师资源、招生就业、人才培养信息等办学基本情况。

学校通过校长办公会、党委会、党政联席会、中层干部会议等途径及时、主动向校内外通报信息。20182019学年,学校召开校长办公会议23次、党委会15次、党政联席会议20次,研究重大决策事项;会议严格执行会议议事规则,实行重大事项集体票决制度。全学年共召开全校中层干部会议3次,在部署落实相关工作的同时,将学校的改革方案、教师职称评聘、重大建设项目情况、学术评价体系和高水平成果奖励政策等事关学校发展改革和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及时进行通报。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

1.学校基本情况的信息。包括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管理机制、机构设置、学科专业、教学管理、招生就业、人才培养等基本信息;

2.学校文件、规章制度、统计数据等有关信息。包括一学年来学校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学校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以及统计数据等信息;

3.学校公共资源信息。通过网络和微信平台公开学校教学资产资源、实验设备、实习实训基地等公共资源信息。

4.关系教职工培训、人事任免、人员公开招聘、职称评审、评奖评优办法和结果、教职工福利待遇等有关人事工作信息;学校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奖励制度和科研项目评比结果等科研管理信息;财务规章制度、年度财务收支情况等财务信息;饮食服务、后勤保障和保卫信息;

5.关系学生利益和公众关注的重要事项。主要包括学校本科、专科和继续教育学历教育招生政策、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招生计划、录取信息等招生信息;学生奖助学金的政策、申请和评比办法、评比结果,以及毕业生就业服务等信息;学生评优、入党等信息;学生活动、留学创业等学生信息。

(二)学校重点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积极建立“部门领导牵头,具体工作明确分工”的办公机制,针对具体工作类别进行明确分工,责任到位。学校充分利用互联网资源,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平台、QQ工作群、咨询电话、校长意见箱等平台,及时将学校情况、学校政策规定、招生计划、录取规则、往年录取情况、录取名单、录取分数查询、咨询和申诉渠道等进行公布,并通过新闻媒体及邮寄等形式向考生及社会各界发布。招生期间学校设立“哈尔滨剑桥学院招生咨询热线呼叫中心”,受理考生和家长电话咨询。

对学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的年度省教育厅下达名额、评比和申请标准、推荐和评比程序,通过网站、学生会议进行全面信息公开;对评定结果利用揭示板进行公示,及时受理学生质疑,保证了评定结果的公开公正,学生奖助学金全部通过学生个人账户发到银行卡中,20182019学年学生奖助学金评定工作无投诉。

(三)主动公开信息的途径

学校主动适应全媒体时代信息传播的新特点和新要求,积极探索信息传播的新渠道和新形式,大力推进信息公开与现代传播体系有机结合,按照“整合资源、信息共享、整体联动、提高效能”的基本思路,一方面,继续通过哈尔滨剑桥学院主页、信息公开专题网、部门和二级单位网页、学校各部门信息公开栏、定期和不定期召开的情况通报会等传统阵地,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另一方面,以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喜闻乐见的表达方式与话语体系,将部分生硬难懂、专业性较强的信息化为受众能够读懂、容易接受的信息进行公开,提高了受众对学校信息的接受率;逐步形成以哈尔滨剑桥学院信息公开网为中心,校园广播、微信公众号、QQ工作群等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介紧密结合、各具优势、相互补充的信息发布体系,使信息发布充分体现及时性、生动性、便捷性和时代感,大大增强了信息公开的有效性。同时,针对在职教职工、离退休教职工、民主党派人士、校友等群体不同信息需求,分明别类召开情况通报会,有针对性地公开信息;通过“校长办公(扩大)会议”、“党政联席会”、“校长与学生午餐会”、“校长与教师午餐会”沟通平台,直接就师生员工最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注意做好电话、电邮咨询和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学校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受理机构是学校办公室。20182019学年,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及要求主动公开信息,无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本年度,学校通过教代会、校长信箱、校领导与学生午餐会、校领导与教师午餐会、依申请公开信箱等渠道,收集师生员工及社会公众对于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对依申请公开信息中收到的非信息公开事项均进行了妥善处理和回馈。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20182019学年度,学校没有因信息公开工作接到举报、投诉,没有引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六、年度信息公开工作的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本学年度,我校在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新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制度还需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优化完善,信息公开要求和责任有待进一步压实。

在下一学年度学校将切实推动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压实分管部门领导和信息员岗位职责。

二是进一步加强理论培训和业务指导,强化队伍建设,提升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

三是进一步加强载体建设,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同时努力做好各类数据整合,最大程度实现信息资源互通共享。

四是进一步健全监督制度,定期对全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督促信息公开工作落实。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哈尔滨剑桥学院

                                   2019年11月19日